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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环保局修订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 四环内禁用原煤
2013-01-24 09:24:0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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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24日讯 “要是想遏制蒙煤对哈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得从源头上进行治理。”23日,哈市环保局洁净煤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松歧说,哈市环保局已于去年10月提交了《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的第二次修订版本。新《办法》规定,哈市将四环内划定为原煤禁销区,不允许买卖、使用内蒙古煤等原煤。同时,该办法还将赋予洁净煤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权。

  哈市环保局相关责任人表示,新办法有望年内施行,施行后,哈市环保部门将对原煤禁销区内的煤炭经销企业严格执法。同时,对于锅炉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如果因为使用内蒙古煤造成向哈市城区空气中排放的污染物超标,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进行10万元的上限处罚。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