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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快递的卖用户信息一分钱一条 信息遭非法贩卖咋办
2013-01-24 16:00:1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鑫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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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4日讯 今年1月14日,在公安部的指挥下,我省警方统一开展行动,48名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人先后落网,查扣的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达600多万条。

个人信息的泄露,容易使人们在商家甚至不法分子的面前“裸奔”。

  2012年12月5日,我省警方接到公安部专案组通报,在牡丹江海林市柴河镇有一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窝点。今年1月14日,正在家中上网的嫌疑人王某被警方抓获。

  王某向警方供述,他于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间,用QQ搜寻与“淘宝数据”相关的聊天群,然后在群内发布出售个人数据的广告。群友便主动联系王某购买个人数据。在谈好价钱后,王某通过QQ联系在网上认识的上海市某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滕某,让对方将收集的个人信息数据传输过来,每条信息付给滕某1分钱。收到信息后,王某以每条信息2至5分钱的价格出售。他用这种方法在网上贩卖个人信息达3万多条。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次侦破的省内首例快递公司买卖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虽不高,但已暴露出这个利益链条的完整环节。一些嫌疑人大肆向掌握个人信息的部门内部人员购买信息,并通过网络相互买卖,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易平台;大量倒卖信息的源头都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始作俑者都是“内鬼”。

   谁买去了个人信息?

  很多市民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看过一个待售楼盘后,就能接到全国各地楼盘的销售信息;孕妇到医院进行过一次产检,就能接到诸多奶粉品牌以及早教机构的电话。

  俗话说,有买才有卖。贩卖个人信息的产业链条一方连接着信息拥有者,一方连接着身份复杂的需求者。房产商、中介商、广告营销商甚至电信诈骗的嫌疑人构成了形形色色的“消费者”。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现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经成为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被窃取的个人信息成为电信诈骗、金融诈骗集团骗取被害人信任的首要工具,甚至为绑架、敲诈勒索等恶性犯罪提供了便利。

   保护个人信息

  警方提醒市民: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也是保护个人信息的关键。

  网上填表要慎重

  现在很多人选择在网上招聘、应聘,在登记个人信息时应慎重,要选择安全防范较强的大型网站。

   实名票据不乱丢

  现在火车票都是实名购票,用医保卡刷卡后打印的单据也有诸多个人信息,使用自动提款机打印的凭条上包含账户号、户名等内容,这样的实名票据不可随意处置,应该撕碎后再丢弃。

   网购单据要销毁

  网购收到物品后,很多市民直接就将外包装扔掉了,殊不知单据上还留有网购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以及个人电话。如果不销毁就丢弃,很可能泄露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