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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流成植物人”续:法院建议先追刑责再附带民事赔偿
2013-01-25 09:25:53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伟俏 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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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新闻:25岁女子到“宾县博爱医院”做人流成植物人(图)

  当事人律师:未能立刑事案卡在宾县卫生局要求其将鉴定结果移交司法机关一直未果

  宾县卫生局副局长周树森:正在做移交准备,时间不超下周二

  生活报1月25日讯 只因一次人流手术,宾县民和乡华英村郭家屯村民聂野因药物过敏抢救无效目前已成植物人。两岁儿子的呼唤聂野也许再也无法听到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此崩塌。此事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23日,宾县人民法院方面与当事人家属和律师约谈后建议,“聂野植物人案”暂不立民事案,先立刑事案,追究当事医生的责任,继而按刑事附带民事进行诉讼。当事人律师李欣怡对记者说,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一直要求宾县卫生局尽快移交司法机关,但是对方拒绝答复。24日,本报记者致电宾县卫生局副局长周树森,周树森称,目前宾县卫生局正在做向司机机关移送的准备,时间应该不超过下周二。此外,对于博爱医院存在的诸多问题,宾县卫生局将一并作出处罚。

  当事人家属来电:

  为避风头“博爱”自行关门了

  “孩子天天喊妈!”25岁的郭长龙既要照顾妻子,又要抚慰两岁儿子幼小的心灵,“我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郭长龙说,“事情发生后,医院与我签协议说一次性赔偿55万元,院方当时说聂野活不了几天了,所以我稀里糊涂就同意了。几个月下来,这笔钱花光了,聂野的后续治疗和护理一天都不能停,今后的日子我们可咋办啊!我想都不敢想。”

  郭长龙说:“医院连个麻醉师都没有就敢给病人做手术,而且病历可以随便填,这样的医院简直是在草菅人命。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我媳妇的健康。我的儿子还这么小,从此没了母爱,这对孩子是巨大的伤害,对我们全家也是无法弥补的伤害!我要追究给我媳妇做手术的医生的刑事责任和院方的连带责任。”

  24日上午,郭长龙给记者打来电话并发来彩信,“宾县博爱医院自行停业了!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该院一直在开门营业,看到上报纸了,就关门避风头。”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医院法人边洪艳的电话,问其医院怎么停业了。边洪艳辩称,“我们根本就没开业,昨天开门是为了商量事儿。”随即挂断了电话。

  其实,23日中午,当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宾县宾州镇文靖路上的宾县博爱医院时,看到一位口腔科医生正在给一位患者治牙,医院的法人边洪艳、主要负责人迟永春和几位医生都在医院,尽管该院的妇科和中医科等科室当时没有患者,但是否正在正常营业不言自明。

  当时迟永春表示,聂野在该院做人流,因药物过敏导致休克,后经抢救无效被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成了植物人。先期医院已与患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因此医院没有向宾县卫生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当时给聂野做手术和注射麻药的医生名叫李淑文,她没有麻醉师资格证,也没为聂野做过敏试验。边洪艳是接诊医生,并给患者聂野在术前进行了彩超检查。李淑文是宾县中医院的妇产科退休医生,是博爱医院聘请的医生,事发后已被辞退。


  郭长龙发给记者的彩信显示博爱医院已经关门

  宾县法院建议:

  先立刑事案再附带民事赔偿

  23日,宾县人民法院方面与当事人家属进行了约谈。当事人律师李欣怡说:“当天上午,宾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与当事人家属郭长龙和我进行了会谈,对该案是否立案进行了解释说明。”记者赶到宾县人民法院时,会谈已经结束。随后,记者在李欣怡律师的会谈记录上看到,宾县人民法院给当事人家属郭长龙解答如下:聂野在宾县博爱医院做人流,人身损害结果严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法院方面认为宾县博爱医院有重大责任,当事医生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建议“聂野植物人案”暂不立民事案,先立刑事案,追究当事医生的刑事责任,继而按刑事附带民事进行诉讼。如果法院仅仅立了民事案,那是对犯罪的纵容,对当事人是不负责任的。

  当事人律师说法:

  未能立刑事案件卡在宾县卫生局

  医院既没有麻醉师,术前也不做试敏,无资质医生给患者做手术,把一个健康人治成植物人后不向医疗系统上报和备案,就是这样一家医院,不仅在当地存在了一年多,而且在发生一级伤残事故之后竟无人知晓。郭长龙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事发后他曾向宾县卫生局投诉过,但如泥牛入海,一直没收到县卫生局的任何说法。现在大半年过去了,他四处投诉无门,只好走司法程序。

  当事人律师李欣怡说,按照相关规定,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应该由当地卫生部门对此进行认定,然后由卫生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我们找到当地卫生部门,但对方一直拒绝回答此事的处理情况。现在博爱医院关业了,医生和医院存在的这些问题谁来解决?本案虽是个案,但也凸显民营医院及卫生管理部门存在的漏洞,有待上一级卫生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监管处理。”李欣怡说,单纯从这一事件看,除医生存在非法行医外,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卫生局也存在行政不作为。

  宾县卫生局副局长周树森:

  下周二之前移交司法鉴定结果

  24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宾县卫生局副局长周树森。周树森表示,去年6月份,卫生主管部门确实接到了郭长龙的投诉,当时卫生局对博爱医院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医院涉及超范围行医,在其登记范围中不包括人流手术这一项,行医人当时也没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博爱医院并没有报告,存在瞒报行为。宾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殷立群说,去年7月26日,宾县卫生局给该院下达了处罚告知通知书,并于8月13日下达了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县卫生局对宾县中医院退休医生李淑文的调查还没有结束。

  周树森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医院停业整顿3个月后要求重新开业须书面申请,但是并未收到该院的申请,也就是说博爱医院目前不具备开业的条件。“该院一直在正常接诊,卫生部门对此为何没有监管?”对于记者的质疑,周树森并没有正面回答。

  当记者问何时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时,周树森表示,该局正在做移送司法机关的准备,最迟不会超过下周二。此外,对于博爱医院存在的诸多问题,宾县卫生局将一并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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