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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31日前哈市城乡居民可申请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2013-01-25 09:38:1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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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25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起,哈市市辖八区新农保和城居保(呼兰区新农保除外)参保缴费人员,每年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100元—1000元十个档次任选一档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时间为当年10月31日前。

资料图

  今年起,哈市市辖八区新农保和城居保(呼兰区新农保除外)参保缴费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当年10月31日前申请变更缴费档次,参保缴费人员可在当年10月31日前,并且未缴纳当年保费的情况下,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辖乡镇或街道提出当年缴费档次变更申请。

  另外,参保人年满60周岁到龄当年也可缴纳当年保费,但必须在到龄当月之前将当年的保费存入个人农行卡内。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