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7日讯 一场降雪,只能够暂时缓解哈市的灰霾天气,彻底切断黄标车的“黑尾巴”,还市民一片蓝天,可不能仅“靠天”治理,终究还需多部门协作。目前,哈市现行的一些治理黄标车的手段,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又存在着什么问题。23日,记者采访了哈市交管局、商务局以及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治理手段:
1、限行管制愈加严格:“从几条线到一个圈”
当下,在对黄标车的治理手段中,环保限行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为避免“黑尾巴”污染空气,让尾气排放超标的黄标车尽量少上道,尽量缩小其行驶范围,不失为一个治理黄标车的良策。交管部门分阶段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能够加快淘汰黄标车等高污染汽车的步伐。
记者从哈尔滨市交管局交通秩序处了解到,两年来,哈市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机动车环保限行,对“黄标车”的行驶时间、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愈加严格。
2011年6月,哈尔滨市环保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机动车限行通报,从2011年7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在中山路、红军街行驶。两个月后的9月1日,限行路段中又新增了长江路、新阳路、田地街三处。
对于黄标车车主而言,真正严格的限行还在后面。由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的范围不够大,还不能起到促进淘汰老旧黄标车的作用。从2012年7月1日起,哈市又将无绿色环保分类标志机动车的限行范围扩大到二环合围区域,限行时间增加到12小时,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车主将被扣三分,罚款一百元。
从近两年哈市对于黄标车的限行措施中不难看出,从“几条线”到“一个圈”,交通部门正在对黄标车实行“围追堵截”,但仍有一些黄标车车主违规上道,作为灰霾天气的受害者与制造者,他们一边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一边在二环内与交警部门玩起“捉迷藏”,尽管限行规定的约束效力已经凸显,但仍需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辆进行查处。
2、“防污”举措接连出台:
“将万余辆黄标车拒之城外”
近些年,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为了使空气质量达标,不惜财力补贴并采取了严苛的管制措施,强制淘汰黄标车。一些不能接受较低价格补偿的车主,纷纷将车卖到二、三线城市,而那些地区由于没有严格的排放标准限制,成了黄标车的转移地点,空气质量也逐渐令人堪忧。
为了防止经济发达省份的黄标车在受限后,进行黄标车污染转移。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于2008年8月1日起对新车注册登记环节开始执行国Ⅲ排放标准,并在2011年1月起新车注册执行国Ⅳ标准。
另外,根据《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哈市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八个区实行了新车落户及外地二手车转入新规,凡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轻型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外地转入哈尔滨市区的机动车必须符合本市新车注册登记执行标准才允许转入。
尽管针对黄标车的新条例不断出台,但仍有不少外地黄标车“钻空子”,先改落哈市周边地区的牌照,但是车还是在哈市市区的道路上行驶。为了将黄标车拒之市外,从源头上控制外地高排放、高污染车辆的转入,从2012年8月1日起,哈市环保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限行通报又将规定进一步严格细化,由外地转入哈市各区、县(市)的机动车、哈市各县(市)转入市区的机动车,都必须符合本市新机动车注册登记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尾气排放检测合格才能准入。
据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主任马俊杰介绍,实施国IV排放标准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外地高排放、高污染车辆的转入,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起到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初步估算,该项规定实施后,至少阻挡了一万余台黄标车进入哈市。”
存在不足:
加速淘汰汽车补贴须更“给力”
一些专家认为,对淘汰黄标车等环保不达标车辆,不能单靠行政力量施压,要善于利用经济手段和激励政策。因此,除了车辆限行管制和及时出台防污措施之外,对于黄标车车主,还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相比于前两种强制手段,资金补贴更容易让车主接受,也更能加速黄标车淘汰。
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在此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最高可享受一万八千元的补贴。
回忆起两年前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哈市商务局物资市场处调研员赵兴亚的声音顿时提高了好几个分贝,兴奋之情溢于言表。“2009年至2010年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黄标车的报废数量一度曾达到近几年的高峰,在2010年哈市报废的7500多辆机动车中,黄标车占半数以上,报废了4000多辆!”同时,也让赵兴亚颇为遗憾的是,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如今每年报废的黄标车数量基本稳定在2000多辆,淘汰速度有所减缓。
尽管2009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哈市报废4000多辆黄标车,但当时仍有一些黄标车车主不去享受新政策而选择卖出或留用观望。政策实施不力的主要矛盾在于补贴标准过低,报废补贴加上“以旧换新”的政策补贴仍明显少于二手车卖车价,让车主们实在难以接受。比如一辆1995年上牌的进口欧宝轿车,报废的补偿款只有6000元,而这辆二手车当时的市价大约在20000元左右,与报废补贴相比,二手车的收购价格确实要高出许多。
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主任马俊杰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尽快出台一些对于淘汰黄标车的补偿措施,比如在长三角、珠三角一带,除了国家给予补贴外,黄标车转出或者淘汰时地方政府也给予一定补贴,只有加大补贴力度,才能调动广大车主的积极性,加速淘汰黄标车。”
环保部门建议:
遵守限行政策或尽早淘汰
2012年,国家环保部已经提出,到2015前,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这对于运营类的“黄标车”而言,无疑公布了其使用大限。另外,今年1月初,国家商务部网站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制定了新的报废标准对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新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但对于另外一些私家车的黄标车车主而言,新规定中“不看年限看里程”,相当于延长了黄标车的使用年限。
因此哈市环保部门建议,黄标车车主应该自觉遵守限行政策,应注意调整出行时间,在允许的时间和范围内出行,或选择其他的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如果车辆使用时间过长,车况较差,存在着环保和安全的隐患,有条件的车主应尽早将车辆淘汰更换。同时,还建议协同相关部门一起增加黄标车的检测次数、项目,对于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直接取消其车检合格资格,从源头上切断黄标车的“黑尾巴”。
他山之石
在各省市的黄标车淘汰大潮中,不少地方都已经开始针对黄标车的淘汰,出台一定的方案和举措,其中,不乏一些得力举措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广东省:为了加速淘汰黄标车,该省环保厅不仅委托相关机构制定了一份全省黄标车淘汰的方案初稿,而且还明确提出省财政将拿出12亿元来补贴淘汰黄标车。此外,还要求各市按1:1的比例配备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来调动车主的淘汰积极性,推动黄标车的退出。另外,2012年8月底,东莞市第一批13套环保限行抓拍系统将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内投入使用,今后黄标车冲闯禁区被抓拍到的,将被罚款200元/次。对于被检测出尾气严重超标2次以上的公交车,立即取消限行区域豁免权,一旦驶入限行区域,将像普通黄标车一样被罚款。
天津:天津已经完成了黄标车治理方案的制定,并且启动了“十二五”期间的11.3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同时,为了加大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步伐,天津还就外省市的转入车辆作出新规,要求未经环保监测合格,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一律禁止转入,从源头上杜绝二手黄标车的流入。另外,天津对提早淘汰的“黄标车”实行了地方政策补贴。
佛山:从2012开始,佛山市计划投入18亿元,逐步淘汰黄标车。淘汰办法包括:制定经济补偿鼓励淘汰黄标车,2013年率先淘汰公务类黄标车,2014年淘汰公共服务类黄标车,2015年淘汰全部营运类黄标车。
长沙:2012年起,对排气检定不合格机动车,长沙公安机关将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准。并于2013年起,对于黄标车在主城区主要路段、主要时段限行。2013年底前,长沙还将建立限行区域内黄标车电子抄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