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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小区车棚不是空着就是装废品 居民疑惑:车棚为何不存车
2013-01-28 06:42:15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王子玉 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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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8日讯 车棚虽然不起眼儿,但它却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如今,很多小区自行车棚逐渐消失或改变用途,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就无处安家,给小区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我家楼下的车棚以前本来用得好好的,可现在却空闲着,不让居民存车,实在是让人气愤。”1月14日,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化小区的郭先生打来热线电话说。

  接到热线后,记者和郭先生约好地点一探究竟。“建小区的时候,特意留这么一大片空地,设个车棚,就是方便居民存放车子用的,结果现在车棚却成摆设了。不是空着不让用,就是改成废品站。我们居民现在是有车没地方存,只能放在楼门前,每天都担心车子会丢。”郭先生无奈地说。

自行车棚被改成了废品站。

 小区雪地里的自行车。

  首先,郭先生把记者领到了新化小区13号楼下闲置的车棚。记者看到该车棚占地面积很大,车棚里却空无一辆车子。“车棚里面住着一对残疾夫妇,一聋一哑,根本无法沟通。存车时残疾夫妇给写字告诉,我们这不存车子。”郭先生说。

  此时,记者看到从车棚里出去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郭先生马上对记者说:“她就是车棚女主人。”挂在车棚门口铁栏杆上的一块牌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门前停车损坏自负”。郭先生介绍说,之前有居民因为车棚不让存车后,便把自行车和摩托车放在该车棚门口,这样感觉能踏实些。结果因为车棚主人觉得生活不便,便把牌子挂在门上以警示居民。

  随后,记者假扮存车的居民,进到车棚内,想和耳聋车棚男主人沟通。进入车棚后,让记者意想不到的是,200多平方米的车棚内被收拾得非常干净。此时,屋里有一个小孩儿正在玩耍,见有人来,便大声喊有人来了。随后,从屋里出来一个女子。女子问记者有什么事。记者提出要存车。该女子打量着记者说:“我们车棚屋顶漏雨,等维修好了才能存车。”当被询问可以存车的具体时间时,女子说:“现在屋顶都是雪,怎么也要开春吧,我们家刚接,爱人出门没在家,他说了算,啥时能存我也不知道。”记者随后离开。一位经过车棚的大娘,面对车棚不让停车的事情说:“哎呀,这车棚不让停车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儿了,我们居民也没办法。自行车就只能放在楼外面。”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自行车、摩托车零散地停在小区雪地里的各个角落。而车棚里近200多平方米的地方,空空地闲着。郭先生的摩托车也停在自家单元门前的一块空地上,车上面已经覆盖上一层积雪。郭先生说:“现在我们周围这几栋楼,都面对着有车没处存的问题,你算算这得有多少户人家。”

  随后,郭先生带领记者前往另一个车棚。在路上,郭先生说:“我们小区5号楼附近,共有三个车棚。一个车棚内存车量已满;刚才看到的车棚,空着也不让存车;我们现在要去的车棚被改成废品站。今年冬季雪大,骑车的人少,存车的人就多了。可是看着有车棚却不能用,让我们居民感觉实在是难受。”在新化小区2号楼北侧,记者看见了被改成废品站的车棚。只见该车棚外的地面上堆放了大量的废品。在该车棚的门口记者看到“✕✕废品站”五个大字,而车棚里堆满了废品。

  相关链接:

  《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2002年3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管理,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条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必须对公众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或者将其挪作他用。鼓励单位内部非机动车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城管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