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5日讯(张焕义 记者李倩)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春节前夕,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集中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开展惠民行动,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补贴和救助,有效缓解了“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等生活必需品涨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截止到目前,已累计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3191亿元,用于民生方面830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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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投放的价格调节基金包括用于救助低收入群体和伤残人员的救助金5297.39万元;用于平抑粮油、肉、蛋、菜等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945.83万元;用于扶持农副产品基地和养殖基地建设4886.58万元。
哈尔滨市投放价格调节基金2580万元用于蔬菜价格补贴和棚室蔬菜生产、储备建设。
齐齐哈尔市、县投放价格调节基金98.5万元用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和粮油肉菜价格补贴。
牡丹江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黑河市、绥化市积极采取市县联动的办法,分别投放1588.84万元、744.5万元、472万元、541.3万元、578.75万元和759.2万元,用于救助低收入群体和平抑粮油、肉、蛋、菜等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
大庆市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836万元为市区城乡低收入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伊春市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426.7万元用于补贴居民供热。
七台河市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69.36万元,用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和粮油肉菜价格补贴。
鹤岗市投放价格调节基金495万元补贴3万多户低收入家庭。
大兴安岭地区累计投放价格调节基金400多万元,用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
省垦区累计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31万元,用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粮油肉菜价格补贴和扶持蔬菜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