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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鞭炮堆放距离房屋不到12米应报警
2013-02-07 14:03:2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木双
东北网2月7日讯 石棉瓦厂仓库内堆放六百余箱烟花爆竹,近两百箱烟花被藏在一民宅仓库内……日前,哈尔滨市南岗警方先后“突袭”辖区内两个违规贮藏鞭炮的仓库,收缴八百余箱烟花爆竹。警方提醒市民,一旦发现商家存放50箱以上烟花爆竹,或者烟花爆竹存放距民宅不足12米,应及时报警。
资料图
1日,南岗警方在位于南岗区长征村的一处石棉瓦厂的仓库内,发现六百余箱烟花爆竹。负责看守仓库的老人称,六百余箱烟花爆竹是厂长朋友寄存在仓库内。由于拿不出任何存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许可,警方将全部烟花爆竹收缴。根据《哈尔滨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获得经营许可的商户,经营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2米,存放烟花爆竹最高不得超过50箱。
5日下午,南岗公安分局治安管理部门在王岗镇兴利村一处民宅的仓库内,查出190余箱烟花爆竹。经营者虽然提供了正规进货手续,但由于将大量烟花爆竹藏在数百户的棚户区内,警方当场收缴这批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
家庭储存烟花爆竹应注意4点:
第一,远离厨房或发热地点,尤其地热供暖的民宅不可将鞭炮堆放在地面。
第二,清理阳台、平台的可燃物。
第三,将鞭炮放在避光处。
第四,不要将过多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