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20日讯 19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了解到,1月份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8%,高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1.3个百分点。
据介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居第12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5位,哈市价格涨幅高于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比最高的济南市低1.1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宁波市高1.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的沈阳、大连和长春市分列第2、第6和第9位。
链接:1月份15个副省级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对比表:
城市 CPI 位次
城市平均 102.2 –
济南市 103.9 1
沈阳市 102.9 2
广州市 102.9 2
成都市 102.9 2
哈尔滨市 102.8 5
大连市 102.3 6
深圳市 102.3 6
武汉市 102.3 6
长春市 102.0 9
杭州市 101.8 10
西安市 101.8 10
厦门市 101.7 12
青岛市 101.7 12
南京市 101.2 14
宁波市 100.9 15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