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0日讯 (王珩记者 印蕾)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全省共发生火灾2547起,死亡18人,受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3486.3万元。用火不慎和电气引发的火灾占总数五成以上,因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最多。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召开。东北网记者 印蕾摄
2012年全省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从区域划分来看,农村火灾多发,全省农村发生火灾1198起,占总起数的47%;县城集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有所上升,城市市区火灾亡人呈上升趋势、受伤人数下降比例大。居(村)民住宅是火灾高发场所,居(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790起,死亡11人。厂房、仓储场所、石油化工和农副业场所发生火灾起数少,但损失所占比重较大。从时间看,12时至16时发生火灾起数多,0时至4时、6时至12时火灾亡人所占比例大,0时至4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所占比例大。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居(村)民住宅,2012年,全省住宅共发生亡人火灾7起,造成1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77.8%、61.1%。从起火原因看,因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最多,共796起,占总数的31.3%;电气线路、电器故障等引起的火灾共573起,占22.5%。除上述两种主要原因外,吸烟引起的火灾占10.7%,玩火引起的火灾占2.9%,生产作业不慎引起的火灾占2.7%。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