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2日讯 去年11月,哈市香坊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30名从江苏来哈打工的农民工被欠30万元工资的投诉,经调查核实,怀疑是包工头孙国华携30万元工资逃逸。今年2月1日,香坊公安分局将欠薪逃逸嫌疑人孙国华抓获,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据吴志岗介绍,2012年6月,他从江苏来到哈尔滨打工,经人介绍在哈市长江路与化工路交叉口附近的哈尔滨地铁集团安置工程4号楼干木工,当时与包工头孙国华约定是20元/平方米,工程干到11月份停工后付钱。
2012年11月,工程停工后,吴志岗还有1万多元的工资没有拿到。与吴志岗有同样情况的还有和他一起干活的30多名工友,大家有30多万元的工资没有拿到。拿不到工资,他们也没有钱回江苏老家过春节。当他们给包工头打电话要工资时,却发现已经联系不上孙国华。
吴志岗等30名农民工把此事反映到哈市信访局,信访局接到投诉后,把案件移交给哈市香坊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处理。
香坊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汪海滨局长接到投诉后,找到了该工程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经过调查核实,施工单位鹏程劳务公司与包工头孙国华已经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并且将40万元工程款全部都给了孙国华,但孙国华并没有把钱发到农民工手中。而劳务公司与农民工双方均反映自工程停工后,一直都没有见到孙国华,也联系不上他。经劳动监察部门确认,孙国华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汪海滨局长说,从掌握的证据和调查情况来看,包工头孙国华存在携款逃逸嫌疑。根据相关规定,把此案移送到香坊公安分局。而此时30名农民工非常着急回家,但什么时候能找到孙国华,要回农民工的30万元工资还是未知数。看到农民工着急回家的急切心情,他多次与施工单位鹏程劳务公司协调,最终先行垫付28万元,让农民工先返乡过春节。
香坊区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情报中队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孙国华的通讯信息等技术手段,确定孙国华在道里区某小区居住。2013年2月1日,香坊公安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将欠薪逃逸嫌疑人孙国华抓获。
新闻链接
《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1月23日,国家正式实施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认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至2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