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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发通告严禁在24日24时后燃放烟花爆竹
2013-02-23 14:12: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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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3日讯 (记者 岳云雪) 为确保哈尔滨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平安、祥和度过元宵佳节,哈尔滨市公安局23日发布确保元宵节安全的通告,严禁在24日24时之后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 摄

  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市政府通告规定的重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2月24日(正月十五)24时之后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四、个人于2月24日(正月十五)24时后,要依法及时将剩余烟花爆竹上交属地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派出所统一处置。

  五、烟花爆竹零售业户于2月24日(正月十五)24时后,要依法及时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返回烟花爆竹专用库房储存。

  六、严禁储存、销售、燃放孔明灯。

  哈尔滨市公安局表示,对于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