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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居民家庭收入增长提速 增长来自三大“动力”
2013-02-25 10:44:15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王善合 宋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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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5日讯 国家统计局牡丹江调查队对牡丹江市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8354.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98.72元,同比增长15.7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5.0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2.49%,实际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4.75个百分点。

  家庭收入增长提速

  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所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734.07元,同比增长22.77%,增速较上年同期扩大10.24个百分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8.48%,比上年同期提高3.34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上升12.1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220.66元,同比增长5.64%,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33.89%,比去年同期减少3.25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上升1.76个百分点。

  此外,调查显示,近年来,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2012年占调查户总数2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408.6元,同比增长13.70%;而占调查户总数2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为7718.36元,比上年增长26.54%,低收入户收入增长速度快于高收入户。

  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已由2011年同期的4.38:1缩小为3.94:1。

  增长来自三大“动力”

  专家分析,居民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三大“动力”:就业状况改善促增收、政策调资惠民保增收、发展环境改善助增收。据了解,去年我市针对重点群体,进一步强化了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和资金支持,并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等公益性岗位,2012年全市新增就业6.5万人,多渠道促进就业及就业状况的改善,带动了居民持续增收。另外,居民从事第二职业,或其他临时工作的机会增多,全年居民人均其他劳动收入188.13元,同比增长80.03%。

  同时,根据省相关部门通知要求,2012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有所上调,每月人均上涨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及离退休金统一进行了涨补,每月人均增加198元;市区最低工资由原有的700元/月调整为1050元/月,增长33%。另一方面,我市逐步加大民生保障财政投入力度,多项惠民措施有效保障了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此外,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及社保覆盖面的增加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居民收入增长。

  近年,政府大力扶持下岗职工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化个体、私营经营环境,简化办事流程,减免降低相关税费。这些政策使得我市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成为助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提速的新动力。

  此外,近年来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资产得到进一步积累,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家庭增多,出租房屋收入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2012年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35.68%,对居民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达到了1.65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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