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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呼玛县走社会保障全员覆盖之路
2013-03-12 11:34:06 来源:大兴安岭行政公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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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2日讯 呼玛县加大社会保障支持力度,逐步将农村居民、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原农场和林场集体职工和农业人口纳入到社会保障范围,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和医疗难题。

  解决历史遗留的转制单位人员养老问题。这个县将转制到乡镇政府管理的江湾、五七、加河、铁帽山4个原省属国有农场的187名农场工和家属工、五七工纳入到社会保障范围,目前已有187名农场工纳入养老统筹范围,347名正在审核办理,达到退休年龄的96名农场工和1083名家属工、五七工已经按月领取退休金。

  扩大社会统筹养老保障范围和能力。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业户纳入到社会养老统筹范围,新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养老保险参保1240人;加大力度征收企业及个人欠缴保险费力度,收缴养老金481万元,补缴保费752万元,提高企业人均退休养老金110元。

  扩大农村居民进入社会养老保障范围。全面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个人自愿筹资参保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将农村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逐步实现农业人口全员参加社会保障。农业人口选择年缴费100~1000元之中的6个档次,财政按35~50%的比例统筹补助,缴费年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还给予残疾人以一定程度减免缴费的优惠照顾,将原来不能参保的职工遗属纳入农村社会养老统筹范围,实现最大限度的普及惠农。目前参保9389人,领取养老金人员2234人,60岁以上农村老人无偿领取每月55元的基本养老金。

  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和能力。在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为7586名城镇居民办理理疗保险,实现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4%;统筹药费核销起付线从300元起到3万元,重大疾病核销额到10万元的最高限;居民保险最高支付线执行了地区统一标准5万元,职工医疗费用核销提高到80%;将2300余名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由居民保险转为职工保险,完成了7586人的续交费或新参保;开展门诊医疗统筹,直接发放成人40元、儿童学生30元的购药票,开通使用社会保障卡。

  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和能力。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9.40%;提高筹资标准到人均290元,其中农民个人全年仅缴纳70元,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支付;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到95%;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到8万元,超过了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和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8倍以上;增加12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共有妇女两癌、耐药性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尿毒症、儿童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重症精神病等20种疾病的治疗享受统筹补偿,实现了农民全员参保受益,补偿受益程度超过城镇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