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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2013-03-13 09:31:35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姜昊 路久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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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3日讯 3月2日18时55分,建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称在绥满公路776公里处,一位行人躺在高速公路中间,请速到现场。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躺在高速公路上,已经死亡,衣服口袋里没有任何证件,死者身边只留下车辆肇事后脱落下来的一些车灯碎片。

  由于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菠要求一定要尽快破案,维护社会稳定。随后建华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以支队党委委员、大队长张凤军为组长,以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警为组员的“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

  因事故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监控视频,唯一的线索就是散落在事故现场的肇事车辆一些车灯碎片,经过专案组研究后决定,专案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同步开展工作:一组负责查找尸源;二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周边进行走访,查找目击证人;三组负责确定肇事车型和寻找修车地点;四组负责查看进出高速公路监控视频。不抓获犯罪嫌疑人决不收兵。

  摸排线索一波三折

  在肇事现场周围2公里的范围内,民警们冒着严寒查找目击证人,同时先后走了20多家配件商店,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绿色解放尖头,俗称“拉煤王”,同时民警还对肇事车辆可能逃逸方向的监控录像,进行了仔细查看,最终确定了13台疑似车辆。

  3月3日下午,在奈门沁收费站,一台疑似车辆映入民警的眼帘,行驶中不停晃动的右前大灯,显示曾经受损,调阅运行线路,事故发生时该车正通过事故现场。经查该车正在内蒙古阿荣旗配货,车主是黄某某。经询问,黄某某承认因没有A2车型的驾驶证,套用他人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黄某某因准驾车型不符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被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天。经检验黄某某的车辆,证明与“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无关,一条重要线索就这样断了。

  录像锁定肇事车辆

  虽然重要线索断了,但专案组的民警们并不气馁,在借助公路收费站的监控视频,从嫌疑车辆有可能进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点查起,前后排查了600多辆机动车,终于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监控指挥中心的协助下,锁定了一台车型相似、时间吻合的嫌疑车辆。由于监控视频图像不清晰,显示不清车辆号牌,专案组又调取手工抄号记录,经过与监控录像比对,确定肇事车辆号牌为黑BF0663。

  连续几天几夜的工作,案件侦破终于露出了曙光。专案组立即进行网上查询,得知黑BF0663号牌车辆的车主为赵某某,驾驶人是其儿子方某某,户籍地是依安县三兴镇。民警迅速赶赴依安县三兴镇,经调查走访得知,方某某、赵某某户口虽在此地,但已外出十余年,派出所和邻里均不知其去向,侦破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配货站里擒拿真凶

  疲劳之极的专案组连夜召开会议,仔细分析案情,大家认为,肇事车辆是大型货车,必然与城市周边的配货站有联系。于是,专案组查遍市内及周边的配货站,全力追捕肇事嫌疑人和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6日中午11时20分,专案组在龙沙区某配货场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并同时抓获“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方某某。

  从发案到破案,仅仅89个小时。当民警出现在肇事嫌疑人方某某的面前时,他只能喃喃地说:“真的没想到。”正是专案组的民警用自己的汗水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为“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