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5日讯 今天,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东北网发布《关于龙粳20等水稻品种的维权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最大的综合性种子公司(以下简称垦丰种业),已获得了龙粳20、垦稻12等11个水稻品种的独家品种权或独家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自2013年1月1日起,其他非授权单位一律不得生产与经营以下11个品种:
一、独家品种权品种:
龙粳20:黑审稻2007004 品种权号:CNA20060799.5
龙粳21:黑审稻2008008 品种权号:CNA20070240.8
龙粳25:黑审稻2009009 品种权号:CNA20080022.1
龙粳26:黑审稻2009008 品种权号:CNA20080019.1
龙粳27:黑审稻2009010 品种权号:CNA20080020.5
二、独家经营权品种:
垦稻12:黑审稻2006009 品种权号:CNA20030138.1
垦稻23:黑垦审稻2013001
垦稻24:黑垦审稻2013002
垦稻25:黑垦审稻2013003
垦粳5号:黑垦审稻2013004
三、黑龙江省垦区独家经营权品种:
龙粳31:黑审稻2011004 品种权申请公告号:CNA007118E
以上品种除龙粳31外,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无权以商业目的进行生产和经营。同时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无权在黑龙江省垦区范围内经营龙粳31水稻品种。
为规范市场秩序、制止侵权,垦丰种业现发布维权声明如下:
1、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经营龙粳20、龙粳21、龙粳25、龙粳26、龙粳27、垦稻12、垦稻23、垦稻24、垦稻25、垦粳5号等10个水稻品种。
2、未经垦丰种业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黑龙江省垦区范围内经营龙粳31水稻品种。
3、如有侵权,垦丰种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黑龙江省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
4、提请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各地市种子管理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及黑龙江省垦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在办理上述垦丰种业已获得品种权或经营权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时,予以严格把关。
5、提请各种子生产企业,办理2013年原种、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时务必出示与垦丰种业签订的《品种授权生产经营协议书》和在授权单位提供的购种发票。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维权线索,对维权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将给予奖励,维权电话:0451-55195391(公司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