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25日讯 近年来,哈市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年增加医保投入,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64.1万人,新农合参保农民382万人,参合比例达到99.7%。今年,哈市又成为全省大病医保提高报销额度和报销比例试点城市,此举可让居民获得更多医疗保障。
据了解,哈市创新医保工作体系,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让居民方便使用医疗统筹。去年,哈市出台《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对参保居民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药费和一般诊疗费,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并实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城镇居民门诊统筹不需参保人员另行缴费,在门诊看病统筹基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仅这项政策就惠及全市参保城镇居民约105万人、农民391万人次。
近年来,哈市逐年提高职工医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和农民就诊报销比例。目前,全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为11万元,新农合为8万元。
据介绍,哈市今年成为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目前正研究如何提高大病医保方法。新农合今年已经制定出提高大病医保的方法,即确定20种大病,最高报销比例为70%,并在此基础上,商业医保再报销余额的50%,大病综合报销比例在85%左右,这将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让农民不再为大病治疗为难。
向弱势群体倾斜,着力减轻个人负担,使弱势群体更多享受到医疗保险政策改革成果。哈市已提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支付标准、扩大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及肝、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支付标准,支付比例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职工和居民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方面,精神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90%和85%,较原标准提高10%;提高低保、重残人员报销标准,支付比例再提高5%。并采取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将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扩大到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截止到目前,全市已有4万余名未参保退休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