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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新规“满月” 1193户外地人在哈尔滨市购房落户
2013-03-27 08:58:2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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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今年2月26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后,该支队落户窗口及各分局、派出所出现落户高峰,其中购房落户呈现“井喷”态势。据统计,截至目前,哈市共办理落户1368件、2262人,同比去年增长近5倍;其中购房落户1193户、2029人,约占落户总数的9成。

  据该支队户政科科长王丙华介绍,由于落户审批手序的简化和落户要求购房的“降价”极大刺激了购房落户群体,该支队每周办理的购房落户件数由原来的60至70件猛增至300余件,且仍处于增长态势。在已经办理的购房落户群众中,农业户口204户、372人,非农业989户、1657人。据预计,这种高峰可能会持续到今年下半年才可恢复常态。

  公安部门提示,新政取消了以往落户中需要准备的无犯罪证明、职业证明及土地证明等环节,群众在办理时只需要提交个人申请并准备房证、身份证等基本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公安部门也在办公大厅重新制作并张贴公示板,印制2万份宣传材料,不断扩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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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落户申办分四步

  第一,本人写落户申请一份,并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完税证明、户口、身份证到住房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递交申请。

  第二,待辖区公安派出所调查、审核完毕后,再到市公安局户政处(道里区端街28号)申领准迁证。

  第三,持准迁证回户口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第四,到新购房屋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