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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仍执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
2013-03-30 09:11:4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晓光 王会春 吴利红
黑龙江日报3月30日讯 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节假日安排有关规定,今年清明节期间,我省高速公路继续执行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免费时间为4月4日00:00时起,至4月6日24:00时结束,以车辆驶离公路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对易发生拥堵的收费站开启所有收费车道,设置免费通行提示牌和车辆分流提示牌,继续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并通过网站、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