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报4月1日讯 3月31日,记者从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缓解一曼街地区两所学校上学早高峰交通压力,经研究决定将《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批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哈价经发(2012)141号)文件中关于停车收费时段作如下调整:“霁虹广场停车场白天计时收费时段由原来的8时至20时,调整为7时至19时;夜间计次收费时段相应调整为当日19时至次日7时”。上述调整自4月1日起执行,计时时段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责任编辑:彭佳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