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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1日讯 清明节前,市城管局要求中心城区规范祭祀用品占道摆卖、随意焚烧行为,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清明节环境。
各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祭祀用品摊点的审批和后续管理,杜绝不按规定随意店外经营、随意焚烧祭祀用品行为。一级街路、迎宾街路要禁止审批黄纸摊点,杜绝经营黄纸及其它祭祀用品的行为。二级街路、三级街路可适当审批祭祀用品摊点,要将批后情况及时上报市城管局和市城管监察支队进行备案管理。其它街路在不占用人行道的情况下,可以在人行道里侧规范经营。在主要街路、迎宾街路交叉口50米内不得审批和存在黄纸销售的经营摊点。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