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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 严禁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
2013-04-03 12:51:29 来源:东北网-伊春日报  作者:张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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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3日讯 为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通知》要求,要严格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规定。在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祭扫、旅游等公车私用行为,除执勤、值班、执法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搞公款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和宴请活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的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受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的监督检查。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进行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管理范围内出现违反规定的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地区本单位出现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责任编辑: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