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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打超限超载 超55吨车辆禁止上路过桥
2013-04-08 17:10:2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晓光 姜久明 杨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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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8日讯 (陈晓光 姜久明 记者杨林川) 8日,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高度,始终保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高压态势。今年全省超限率要控制在2%以内。

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姜久明 摄

  刘国中说,过去一年,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治超工作稳步推进,全省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较去年下降0.8个百分点,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在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完全消除,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还需健全完善,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还存在着少数管理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数市县政府对治超不重视等突出问题。

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姜久明 摄

  刘国中强调,要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治超主体责任。市长、县(区)长作为治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副市长、副县(区)长是治超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具体抓。省政府将以各地治超工作的成效作为公路建设投资、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各级交通、公安、工信、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治超合力。要建立健全治超问责机制,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对全省治超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季度在全省通报,对于在治超工作中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坚决严肃查处。要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把住货源装载关、车辆生产关、市场监管关。要加强路面执法,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严禁违法车辆上路过桥。


  又讯:(记者杨林川)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强化路面执法,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过桥。

  据了解,今年我省路政管理部门将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违法车辆,实施卸载措施,或者责令停止行驶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对现场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将采取强制拆解等方法,责令车辆恢复原貌,并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桥梁压垮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并追究相关运输企业、业主以及源头货主、站场的相关责任。

  此外,以全省的建材产地、砂石产地、粮食产地、煤炭产地,以及高速公路三年决战新交工项目和国省干线公路等作为重点区域,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短途运输车辆超限严重、卸载难、非法转运、分载合载、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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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