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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十佳公仆”评选活动进入第四阶段
2013-04-09 11:16:30 来源:东北网-鹤岗日报  作者:陈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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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记者日前,由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的第九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进入评选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十佳公仆”阶段。

  这次活动的评选范围以基层、特别是工作在一线艰苦岗位的党员干部为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各级机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评选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自下而上,采取以群众评选为主,群众评选与逐级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推荐预备人选,确定候选人,搞好集中宣传,评选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十佳公仆”和评选、审定市级“十佳公仆”五个阶段进行。

  为保证评选活动正常进行,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春波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市评选活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这次评选活动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牵头组织的责任,纪检、组织、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把评选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坚持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注重过程和社会公论,切实把那些群众真正拥护、爱戴、满意的优秀党员干部评选上来,并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党员干部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是值得群众依赖的,进而增强人们对党的信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责任编辑: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