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10日讯 在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中,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建议:通过采取改进地热设计施工标准、规范地下车位热价、针对性控制松北群力停热、实行差别化热价等措施,推动哈市供热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哈市目前较多采用的封闭式地板辐射采暖方式,但由于有些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用户在装修时人为损坏等因素,导致室内采暖设施漏水引纠纷问题频繁发生。因此,哈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改进封闭式地板辐射采暖方式的设计标准和施工工艺,使用供热系统更加便于维修。
目前,哈市物价部门将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收取标准核定为全额热价的20%,然而这一标准低于供热企业平均支出的一半以上,特别是松北、群力等区域的住宅小区因住房空置率高、停热用户多、停热面积大,但停热费收取过低、供热系统失调,造成未停热用户室温降低、供热企业负担加重。
哈市人大常委会在报告中建议,将目前协议停热用户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标准,即全额热价的20%适当上调,对松北、群力等区域的住宅小区还应当有针对性地研究控制停热的政策措施。
此外,节能建筑比非节能建筑在能耗上节约幅度达到30%—40%,但是两者的热价并未差别化核算,继而影响节能减排供用热导向的形成。燃气、燃油、电等供热成本因成本高于燃煤价格却执行燃煤热价。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实行差别化热价,参照外地经验做法,适当减收节能建筑热费。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