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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多个城市始处罚最高50元
2013-04-19 09:00: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智威 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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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9日讯 18日,本报《看镜头横穿马路惨祸多》一文见报后,在市民中产生强烈的反响。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从思想上意识到闯红灯、横穿马路的危害性,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不遵守交通法规,害人害己。

  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心存侥幸

  18日9时15分,在哈市南岗区长江路与华山路交口处,记者观察了10分钟,共有14人闯红灯。在红灯倒计时还有8秒时,人们就开始起步,仅有3人在等绿灯亮起再走。问起闯红灯的原因,他们理由都很“充分”:“有急事”、“公交车就在对面,不闯过去就赶不上了”、“前面的人闯红灯,我就跟上了”、“我心里有数,看见汽车离得远,我才过去的”。

  长江路上的一家银行保安小李告诉记者:“前几天,一名抱小孩的妇女闯红灯,险些被迎面驶来的出租车撞倒,幸亏司机及时刹车,否则就惨了!”正在路边工作的环卫工人王师傅说:“我每天都能看见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都是为了省点儿时间、少走几步道儿。不珍惜生命,出事就晚了。”

  提起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家住哈市道外区南直路泰富长安城的苏明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我家就在南直路边上,天天出门都能看见行人横穿马路,南直路上的车速都很快,一旦司机瞭望不够悲剧就发生了。”苏明说,他以前也横穿马路,自从有一次亲眼目睹了一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后,他再也不敢横穿马路了,过马路就走人行横道、等信号灯。“我得给儿子做个榜样,我们做父母的都不遵守交通法规,孩子就更不能遵守了,9岁的儿子愣头愣脑的横穿马路,多可怕呀!”

  私家车主马洪军说,他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横穿马路的人。“尤其是中山路,每次开车都能遇到行人横穿马路。过街天桥明明就在那里立着,他们就是不走,中山路上的车流大、车速快,就这么穿来穿的,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也威胁到我们这些开车人的安全!”

  市民董女士说,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肯定不会出事,可一旦出事后悔莫及。“过马路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反映的却是一个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董女士建议交警部门在中山路与革新街交口处开辟一块场所,现场让横穿马路的人看交通法规宣传片,现场给他们上安全课。

  新浪网友“1135”,很多人没有意识到闯红灯的危害,我开车时经常在路口碰到行人闯红灯,就得赶紧踩刹车,晚踩一秒可能就撞上了,应该通过处罚对他们进行警示。

  网友“蓝色雨滴”,我认为可以通过处罚带头人,起到震慑交通违法的效果,从而让后面一拨跟随闯红灯的行人“迈不出步”。

  处罚规定早就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另外,各地相继出台实施办法,对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

  2004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元罚款。

  安徽省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行人闯红灯罚款50元。

  2013年4月1日起,浙江省交警部门已针对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和闯红灯等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动用罚款手段,由于处罚行人的难度比处罚电动车主更大,交警部门选择按照最小处罚金额执行。行人闯红灯最高可罚50元,一般只罚5元。当事人采取不配合交警执法等非暴力手段的,依照《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其传唤至大队或中队进行调查处理。当事人采取辱骂、暴力或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妨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实施办法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相关规定作了明确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处50元罚款。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对闯红灯、横穿马路灯等行人违法罚款10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以批评教育为主。

  多个城市已开始处罚

  《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连续报道

  小学生跨越护栏

  跨越护栏

  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针对“中国式过马路”,近期南京、杭州等多个城市开始进行集中整治。南京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一周就罚了2900多人。杭州开展了“风暴行动”,3月7日至4月10日,就查处涉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7241起。杭州交警日前还重点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和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掀起“风暴2号”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路口视频录像、设立现场曝光台等新执法形式。据杭州交警部门介绍,该设备从每天7时开始在路口进行摄录,一直要工作到18时30分,每天不间断摄录近12个小时,还有一名协警负责拍摄和存储相关视频。视频设备可以进行储存和回放,如果有违章行人想抵赖时,交警部门就可以通过这台设备回放他的违法行为。

  在北京,交通协管员配上喊话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15日,首批1200套耳麦式喊话器配发到150个重点路口的协管员手上,交通协管员制止行人闯红灯将统一使用规范用语。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北京市将从5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