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9日讯 为使2012年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公务员工作的特点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日至23日举办了2012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全市159名新录用公务员分三期参加了培训。
初任培训班采取公务员宣誓、集中授课、英模事迹报告、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及结业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班围绕贯彻《公务员法》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方面,开设了政治理论、《公务员法》及配套条例、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文写作和处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保密知识、廉政教育等课程。
据悉,公务员初任培训情况和获得的《公务员培训合格证书》,是初任公务员考核和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培训实行单科结业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颁发《公务员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初任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转正定级任职。本次培训中,中省直单位新录用的公务员也首次在我市接受培训。培训中,主管部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培训班进行了编组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组务会制度,并建立了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参训公务员模范遵守各项培训规定,展示了公务员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参训学员普遍反映,在培训中学到了新观点、新举措,理清了工作思路,学到了打开工作局面的新招、实招、管用的招,夯实了工作作风,通过培训,理论素养有了新提升,实际工作能力有了新提高。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