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邀请公民旁听。会议定于2013年4月26日至27日在哈尔滨召开。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等议题。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4月22至24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报名。
咨询电话:0451—83022520 53637729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