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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新规定下月实施 60万公里后引导报废
2013-04-24 07:39:0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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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4日讯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哈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从5月1日开始,连续3次检验未合格的车辆将一律强制报废,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路面上行驶的报废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部门提醒,5月1日前已达到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车辆,需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

  与哈市目前执行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哪些特点和变化?哈市交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对比

   私家车报废不看年限看里程

  相对旧标准,新规对部分车型的强制报废使用年限进行了调整,其中在出租客运汽车车型中,将中型出租客运汽车由8年延长至10年;在载客汽车车型中,将小型教练车的年限由15年缩短至10年;中型教练车由15年缩短至12年;将公交客运载客汽车和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由15年分别缩短至13年和10年;对小、微型非营运(私家车)由2000年后的15年调整为“不限”,只规定达到60万公里行驶里程进行引导报废。

   解读

   里程超20万公里,接着开并不划算

  新规取消了对小、微型非营运即私家车的报废年限。如果私家车平均每台每年行驶约2万公里,那么行驶60万公里能开30年。目前,很多家庭买“亲子车”,即车辆仅用于接送孩子,每年的行驶里程也只有1万公里左右。有市民认为,新规降低了私家车车主使用汽车的成本并延长了私家车的使用寿命,但一辆车开30年甚至60年却不太可能。自2000年私家车报废年限延长至15年以来,一部私家车使用超过15年的比例极小。

  交警部门提示,一般而言,车辆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就会进入配件老化期,车辆出现故障几率增加,油耗及维修成本均明显提高。此时,老旧车辆继续使用并不划算,且未来还可能面对地方环保标准升级带来的限行、二手车限制转入等非强制报废的挑战。

   提示

   15年以上私家车1年半不检就强制报废

  因交通违法记录太多,车主躲避年检的情况时有发生。新规明确,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交警部门解释称,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不是指连续三年。按照相关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半年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半年检验1次;家用的小型私家车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半年检验1次;摩托车是4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是每年检验1次。这就意味着,15年以上车龄的私家车,如果有1年半时间未年审,就可能被强制报废。

  交警部门提示,连续3个未检验周期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

   引导报废不等于强制报废

  什么是“引导报废”?交管部门解释称,引导报废不是强制报废,只要按时参加审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驾驶。但是从车辆安全角度考虑,达到一定行驶里程后,相关部门将会劝导、建议车主进行报废。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市交管局已通过门户网站//www.hljjj.gov.cn:8083/更新发布了已达报废标准或临近报废期的部分车辆号牌,市民可登录查询了解。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