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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改进24类价费审批方式 停车场收费审批三年一次
2013-04-24 08:40:2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梁庚
东北网4月24日讯 今天,哈市物价局召开政风建设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大会,改进介入行政审批的24类价费审批方式,缩减审批环节,精简审批项目,减少审批频次,其中新办停车场试行收费期满后,审批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三年。
今后收费许可证新办与变更业务全部实行在窗口即来即办,实现初审、复审和终审一次性办结,比之前减少约15天。同时,医疗制剂价格项目审批由原来18天压缩到15天;民办技工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审批由原来11天压缩到10天。
公办学历教育(含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延续收费标准有效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五年;民办学历教育(含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延续收费标准有效时限由一年调整为四年;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延续收费标准有效时限由三年调整为五年;对新建游览参观点门票试行价格的审批有效期定为一年,试行期满后,延续审批的有效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三年;新办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的审批有效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延续审批的有效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三年;医疗制剂价格项目审批,只要制剂成本价格没有发生变化,将延续审批的有效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三年。如果在此期间出现变更经营主体或者成本增加提高价格等情况,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后再定价。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