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25日讯 今年1月14日,我国商务部网站公布了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5月1日开始,只要检车合格的私家车将不再按照年限强制报废。
据哈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对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车、中型教练车、公交客运载客汽车和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进行了调整。最明显的是,对小、微型非营运(私家车)由15年调整为“不看年限”,只规定达到60万公里行驶里程进行引导报废,由车主提出申请,然后才能进行报废。
交警部门提示,一般而言,车辆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就会进入配件老化期,车辆出现故障几率增加,油耗及维修成本均明显提高。此时,老旧车辆继续使用并不划算,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将实施的引导报废“规定”不是强制报废,是指只要按时参加审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驾驶,但是从车辆安全角度考虑,达到一定行驶里程后,相关部门将会劝导、建议车主进行报废。
“规定”明确,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哈市交警部门已在门户网站(//www.hljjj.gov.cn:8083/)更新发布已达报废标准或临近报废期的部分车辆号牌,请市民查询。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