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5日讯 (记者 张强) 25日,黑龙江省统计局发布了今年一季度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08.7亿元。消费品市场稳定运行,节日期间物价涨幅调控得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21元。
黑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树胜。东北网记者 张强 摄
一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0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9%,增幅同比回落0.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提高1.3个百分点。农业备春耕生产准备充分,工业生产效益双回升,招商引资实现“开门红”。全省城乡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供应平稳,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增幅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据省财政厅统计,一季度,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实现35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比上年同期增长8.6%。财政政策稳定、保民生,向重点领域倾斜。
城乡收入及工资稳步增长。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81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0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亿元,增长10.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2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8元,增长10.7%。
一季度适逢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全国性节日,鲜活食品价格大幅上涨,3月物价部门通过政策、供需等调节手段,适时调控全省物价涨幅。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