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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节能减排报告
2013-04-27 20:21:53 来源:东北网  作者:魏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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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节能减排报告

  为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夯实基础

  东北网4月27日讯 (记者 魏义松)4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节能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2012年,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省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继续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落实好各项措施,为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东北网记者 魏义松 摄

  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这个报告,针对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增加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施重点节能减排改造工程,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企业优化组织结构,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二、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实施企业整体技术改造,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降低主要产品能源和原材料单耗。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高效能量转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不断推动群众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

  三、加强法规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着重推进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节能减排提供法制保障。贯彻落实好节能法、节能条例等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评和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发挥省级节能监察作用,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

  四、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着力谋划带动作用大的节能减排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继续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直接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发展绿色信贷,尽快设立省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五、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切实通过深入推进群众性节约活动,进一步倡导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生活方式,让节能减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