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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施行“被精神病”望终结 家属不管属“遗弃罪”
2013-05-02 10:01:5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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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日讯 5月1日起,我国首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法律——《精神卫生法》开始正式施行。最新统计显示,哈市登记入册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达24000余人。《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医院在对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上会有什么样的改变,患者会享受到何种权益?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我省唯一参与《精神卫生法》起草的精神卫生专家——市第一专科医院院长张聪沛。

  病患住院实行自愿

  昨天起,市第一专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开始实行自愿原则,除新法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医生必须经患者本人同意签字才能收治其住院。

  张聪沛告诉记者,目前发达国家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的比例为10%,但在我国非自愿住院的比例高达80%。《精神卫生法》明确提出,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须自愿,这样可有效防止“被精神病”。

  “按新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可非自愿住院,一种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安全的行为,第二种是已经发生伤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张聪沛解释说,对于非自愿住院也不是“一锤定音”,如果家属不同意患者非自愿住院,可申请“复诊”——请两名以上专业医生再次诊断,初次诊断的医生不能再次参与诊断。如对两次鉴定还有异议,可要求到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精神司法鉴定,作最后裁决。

  家属不管属“遗弃罪”

  “医院现在尽量增加开放式病房,允许家属陪护,开放式病房已从原来的1/3增加到病房总数的一半。”张聪沛告诉记者,以前病房大多是封闭式的,全部隔离不允许家属陪护。但《精神卫生法》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在评估其达到出院标准后应当同意。患者可自行决定出院,在不影响治疗效果和保证患者安全前提下,医院将尽量放开对患者的约束。5月1日新法实施后,抑郁症、老年科病房已全开放,精神科也设立了开放病床,家属可陪护和自由出入。

  张聪沛强调,以前在接诊中,经常有家属将患者送到医院住院后便不知去向,医院成了很多无家可归患者的收容所。因为没有相关规定,即使找到了患者的家属医院也没有约束力。此次新法明确规定,对患者弃而不顾的家属将追究其遗弃责任。如果家属再随意“丢弃”精神障碍患者不管,就触犯了法律,属于“遗弃罪”。

  治疗方案需患者同意

  “医院新规定,患者收治住院后,医院会先将治疗方案和治疗流程告知患者和家属,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方能进行治疗。”张聪沛说,原来很多医院在治疗精神障碍患者时,可自行用药,甚至开刀做手术。新规实施后,会严格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未经患者和家属同意,禁止进行针对治疗精神类疾病的外科手术。

  此外,《精神卫生法》对心理咨询师治疗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心理咨询师只能在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话语、行为上的心理咨询辅导,只能“话聊”不能用药治疗,更不能单凭一个心理咨询师证在外单独开办心理咨询室等。通过诸多约束让精神障碍患者获得更专业、更正规的治疗。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