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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6月11日起禁渔
2013-05-03 08:47:4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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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5月3日讯 记者2日从省农委获悉,黑龙江省近日下发《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二O一三年禁渔期通告》,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6月11日起开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51-84618137。

  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实行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边境地区要设专人看管)、渔具入库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未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禁渔期间进行捕捞活动。同时,各地要结合自然捕捞水域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投放苗种或布放人工鱼巢,增殖渔业资源,促进我省渔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