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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到手注册资金撤出 老板虚报资本被罚4万
2013-05-06 06:46: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安莉 刘茜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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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6日讯 张强(化名)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在香坊区成立了一家公司,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不久前,香坊区法院经审理对其判处罚金4万元。

  去年,张强作为实际经营人,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公司地点位于香坊区旭升街附近。在没有注入任何资金情况下,他委托代办公司办理,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并支付代办费4000元。

  随后,代办公司汇入注册资金100万元,同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动力分局签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天后,代办公司将注册资金全部转出。

  5个月后,张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根据相关法律;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日前,香坊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强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由于张强投案自首,主动交纳罚金,法院判决张强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处罚金4万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