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6日讯 第三、四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30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20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5月10日至19日,5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于2016年5月10日和2018年5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两期国债从2013年5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且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且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市民除了可以通过传统银行网点柜台购买国债外,还可以在银行的网上银行办理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