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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明令禁止公办校要求家长缴纳各种名目择校费
2013-05-07 08:53:0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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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7日讯 公办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划学区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收取择校费,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可到民办学校就读。

  市教育局日前对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首次特别强调,禁止公办学校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择校费的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学生家长户籍不符统筹安排就读

  今年,我市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教育部门将统筹安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并统筹安置集体户、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拆迁(棚改)户适龄子女跨学区入学的,要出具临时居住证明、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

   奥数成绩不作为民办校录取依据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20日前向户口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出具户口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严禁以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学校所在区招收批准项目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个别项目基点校确需跨区招生的,需向市教育局申请。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和省级以下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均不得跨学区招收特长生。

  教育主管部门明确,今年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且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示。

   继续均衡分班严控大班额

  据规定,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据悉,今年我市将严格执行均衡的分班办法,并严格控制大班额,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8月27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织名单,8月28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6月1日-7月15日

  民办初中新生提档时间:7月23日-27日

  公办小学新生招生时间:7月22日-24日

  公办初中招生时间:8月6日-9日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