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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群租房乱象调查 五居室挤50人
2013-05-07 09:06: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石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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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7日讯 4月28日,哈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一群租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死1伤。2011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一切群租行为。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哈尔滨市出租床位的小广告仍然出现在很多小区的布告栏里和街边的电线杆上,一套五居室里,居然设置了50个床位,以至于窗户打不开,房门只能开一半。

  五居室挤50个床位

  房门只能开一半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散落在哈市各个区域的群租房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开放式的,即在一个房间里摆多张两层床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租床位”;另一种是封闭式的,即在有限的空间里,最大限度地分隔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最小的房间也就三四平方米,只能摆下一张单人床。

  在黄河路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校区附近,记者按贴在公共广告栏上的招床位的启事,打通了租房者的电话。对方说,一个下铺床位每月320元,上铺每月240元,包括水电费。记者按租房者的指引,来到位于宣庆小区内一居民楼。这是一套复式住房,一楼两个房间,其中一个十三四平方米的房间摆了4张上下铺的床位,另一间近20平方米的房间摆了8张上下铺床位。“一楼的床位都住满了,现在只有二楼有床位了。”中年女性房主说。

  在二楼,3个房间都摆满了上下铺式的床位,床将门挡住了一半,每次进出只能推开一半门。有的床就摆在窗下,窗户根本无法打开。记者粗略统计一下,这一套住房内上下两层竟然摆了50多个床位。“这些多是毕业没多久刚参加工作的学生,人都不错。”房主说。

  记者提出,这么多人住在一个屋子里肯定不方便。房主回答:“没事,都这么租房好几年了,大家互相迁就一下就行。”

  在农大附近城东新居的另一个群租房里,三室一厅的房子,用木板间隔出了9间居室,连厨房都改成了一个单间。其中已有5间屋子门上了锁,房主说已经租了出去。开着门的4个房间,每个屋的面积最多也就六七平方米,最小的一间只能摆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皮箱,这样小的房间每月的租金在400元左右,按季度付款。

  暗访中记者发现,不仅在高校周边的居民小区内存在群租现象,在哈市一些商业区附近居民小区里也存在“一房群租”的情况。

  交钱就住

  “房主”多为二房东

  在租房网站上,关于哈市出租床位的信息非常多,一天就更新了几百条。记者来到会展中心附近拉林新村小区一群租房里,房主说,这里住的有附近饭店的服务员,有刚毕业的学生,还有卖服装的。上铺200元,下铺240元,100元的大门钥匙押金,租金月结,随时就能入住,不租了交钥匙退押金就可以走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群租房里居住的绝大多数是外地来哈打工人员和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没有经济基础,对物质要求也不高,白天外出工作或学习,晚上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选择床位是条件所迫。在其中一间出租房内,来自依兰县的小侯告诉记者,他去年从哈尔滨一所大学毕业,就想在哈市安家,现在做业务员,每月能赚两千多,为了攒钱只好租了一个床位,如果有能力单独租房他也不愿意挤在群租房里。

  采访中,记者以即将毕业寻找住处为由,到多家房屋中介机构询问是否有床位出租,得到的答复都是“国家已经出台文件,不允许再出租床位”。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办法》实施以前,正规的房产中介也不会开展出租床位的业务。对外出租床位的人大多都是从中介手中承租整套的住宅,然后自己再进行分割出租,这些人基本上都不是真正的房主。

  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大学或者商圈附近使用面积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为例,如果正规出租的话,每月的租金应该在1500元左右,一年的总租金为18000元。但如果在这套房子里放12张床位,每张床位的平均租金为200元。那么一年下来,二房东的租金收入就会有26000多元。而且,很多二房东其实本身就是外地来哈人员,他们经营群租房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居住问题,同时还能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

  人杂垃圾多

  邻居怨声载道

  对于群租行为,群租房的邻居表示“坚决反对”。家住城东新居的市民李先生说,他家邻居的二室一厅间隔成6个房间,有时候邻居家的房门一开,就有一种怪味飘出来,也说不清是木板的味,还是人多空间小,加之空气不畅散发出来的霉味。更让李先生担心的是,那些房间都是用木板隔开的,一些租房客吸烟后乱扔烟头,万一发生火灾,作为近邻,他将成为第一个受害者。

  拉林新村居民赵女士表示,她家楼下的邻居家全是床位,每天扔在楼道里的生活垃圾要比正常人家多出好几倍,更有一些素质较低的承租人,把垃圾随手扔出门外,也不把垃圾袋的口封上,致使垃圾四溢。“楼道里经常有一些陌生人进出,让人感到很不安全。”赵女士说。

  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很多群租房的房间内都接了插线排,隔离出的房间还额外接了电灯、台灯,比正常人家多出很多用电灯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开始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2012年9月正式实施《哈尔滨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禁止一切群租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宣庆小区的一家群租房里摆满了床铺,屋内空间拥挤,电线电源也随处乱接。

  有的床铺紧挨着窗户,窗户根本打不开。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