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7日讯 5日开始,哈市交警部门针对机动车乱鸣笛进行集中整治,仅6日一天就查处了515名驾驶人,这些司机一律被处以50元罚款。对此,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绝大多数鸣笛可以避免,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文明礼让的心理才能有效避免因乱鸣笛被处罚。此外,哈市交警部门支招教你避免乱鸣笛,分类解答如下:
第一类:遇行人过道时
当机动车鸣笛警示行人避让时,行人通常有等候、不理睬、加速通过等三种反应,除第一种达到鸣笛的预期目的外,其他两种可能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因此,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可以杜绝鸣笛,且更为安全。《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二类:遇其他车辆变道或有碍自身通行时
相对车辆可以选择让行或是不让行,如果驾驶人轻信鸣笛效果则极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此外,即使持续鸣笛,对方也会因判断不出声音来源而无法作出相应操作,且容易造成分心。建议驾驶人通过打转向灯、减速慢行、停车避让等操作避开可能出现的“路权冲突”。《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其他鸣笛行为:
一是宣泄情绪:如催促前方车辆快行、遇交通堵塞或排队等候时的鸣笛;因不满对方交通行为的鸣笛。
二是提前预警:如为防止撞上可能突然出现的行人或车辆鸣笛;夜间等视线受阻时鸣笛;经过无灯控路口时的鸣笛。
三是喊人揽客:如私家车为喊人、营运车辆为揽客鸣笛等。
以上第一种鸣笛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只会造成他人听觉污染;第二种可以通过减速慢行、及时观察瞭望替代鸣笛;第三种则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即使引起对方的注意,也会招来其他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