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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卡教你学“走路” 交警部门向交通违法行人发放
2013-05-10 09:14:1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杨志勇 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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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0日讯 昨天,哈市交警部门通过向交通违法行人发放市民安全出行提示卡劝导行人文明过街,倡导交通参与者不再“中国式过马路”。提示卡中列举了8条行人交通安全出行须知和7条乘车人交通安全须知,在当天提示卡发放活动中,大部分违法行人对交警部门这种劝导形式表示支持。

  交警发放市民安全出行提示卡。杨志勇摄 

  10时许,在西大直街与汉阳街交叉口,交警哈西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史占武拦下一名闯红灯女子后,向其发放了一张提示卡。女子表示,没想到行人出行时,还要注意这么多规则。一名青年人因闯红灯被交警劝导,拿到提示卡后说,卡中提示的行为有许多是自己平时没有注意的,自己还曾滑旱冰上过学,今后上街一定多注意。据交警介绍,许多行人并不知道怎样走路是安全行为,所以在制止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应该告诉行人该如何守法、安全行路。

  行人交通安全出行须知

  ●行人应该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禁止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禁止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禁止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禁止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

  乘车人交通安全须知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禁止在机动车道上等候、拦乘机动车。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禁止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禁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禁止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及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禁止跳车。

  ●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