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黑龙江省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2013-05-15 09:01:1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5月15日讯 省环保厅近日出台文件要求各市(地)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整理档案材料,详实汇总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尤其是已建成投运或试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必须于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与省自动监控平台联网。

  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市(地)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与环境保护部自动监控中心联网率为100%。各市(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与环境保护部自动监控平台平均稳定联通率为95.8%。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地)对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或未安装氨氮、氮氧化物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尽快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工作。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我省列入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污水处理厂中,尚有36家已投运或试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未与省厅联网或传输的数据异常。省环保厅要求,已建成投运或试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与省自动监控平台联网。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联网、验收任务的市(地)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补助费。

  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地)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工作力度,对自动监控设备长期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