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15日讯 高考在即,哈市教育局在教育行政网(www.hledu.net )公布,2013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至2013年5月3日)。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报考志愿前注意查询该名单和教育部网站有关信息,以免报考失误。
据悉,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和2013年5月3日后教育部发文批准设置或备案的高等学校,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