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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18家医院年累计赔偿限额超百万
2013-05-17 09:29:2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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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7日讯 记者16日从已完成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保费招标的92家公立医疗机构中发现,我市辖区有18家医疗机构的年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00万元。其中,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年累计赔偿限额超千万元。

  18家医疗机构中有多家三级甲等医院,但保障额度等级却相差不少。以同为“三甲医院”的哈医大一院和市儿童医院为例:哈医大一院保障额度为最高级第16级——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80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40万元;市儿童医院保障额度为第10级——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6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15万元。

  鉴于缺乏以往医疗纠纷的准确赔付数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疗风险评定专家委员会”按照统计学方法,组织相关医疗机构相互测算年均赔付水平,并依据测算结果会同保险经济公司专家,按照保险公司“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和医疗机构充分转移风险的要求,最终核定保险限额。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柯云楠说,保障额度等级是根据医院规模、医院风险等内容确定的。本次全省统保选择了中等标准的保险方案,有较高保险需求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提高保险条件并单独核算保费。

  对赔付结论无异议的医患双方,签订《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并由市赔处分中心填写《医疗责任保险赔款通知书》后,交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接到《医疗责任保险赔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付款。

  从当前情况看,“第三方调解”试点势必会促进医疗纠纷加速解决。随着试点的逐渐展开,部队医院、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自愿加入“参保阵列”。柯云楠认为,未来“第三方调解”将逐渐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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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