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1日讯 日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毕业生数量预计达到历史最高的25.3万余人,比去年增加1.8万人,与2004年12.5万人比翻了一番。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就业总量仍将持续增加,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毕业生就业纳入绩效考核
按有关要求,我省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大中专学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有编有岗
各地要高度重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申报岗位需求计划,确保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各高校要继续做好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每年及早启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
实施面向农村和社区的就业项目
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城市社区服务的就业新项目,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中小微型企业、社会养老服务业等岗位就业。
失业毕业生免费参加培训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可免费参加标准化的就业、创业培训。鼓励高校设立校级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和项目展示、对接等服务。
对未就业本地毕业生跟踪服务
对未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对离校后未就业的本地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开展至少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每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就业创业。
优惠政策惠及符合条件毕业生 要在转正定级、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户档管理、税费减免、资金扶持、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流动培训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让国家的优惠政策惠及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利用新传播手段发布就业信息
利用手机报、微博、微信和飞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发布就业信息,网上和现场招聘的场次和需求信息数量高于往年。探索网上面试、签约等方式,为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
就业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保证就业工作所需经费,按不低于当年在校学生全部学费的1%列入学校预算并予以落实,专款专用。
就业指导教师
评职称优先照顾
将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并给予优先照顾。在职称评聘时要统一进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设置数确定就业指导教师高中级岗位限额比例。
见习向智力
密集型岗位倾斜
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重点向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和技术、管理岗位倾斜。提高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设专项资金
“一对一”帮扶
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底数,设立就业帮扶专项资金,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开发基层公共卫生、基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岗位,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特殊群体毕业生都能如愿就业。
提高就业见习
生活补助标准
扩大见习单位数量,优化见习单位结构,加大见习岗位中技术岗、管理岗的开发力度,见习计划重点向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和技术、管理岗位倾斜。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提高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提高学生人均
社会实践经费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和农林、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与地方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提高学生人均社会实践专项经费。
连续两年
就业率低或停招
建立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原则上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严控非医学、艺术、体育、财经、师范类院校的医学、艺术、体育、财经、师范类专业招生规模,只减不增。
招聘活动反对
就业歧视
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今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确保实现应届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