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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网友没钱抢劫“跑路” 到外地打工盗窃事发
2013-05-23 10:34:14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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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3日讯 被告人张某会网友没钱抢劫“跑路”后,在外地打工期间因盗保险箱被抓落网。近日,张某以抢劫罪和盗窃罪被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2011年8月18日,张某来到佳木斯会网友,因身上没有钱了,其坐出租车准备到桦川新城找朋友借钱。到了新城发现朋友家没人,又坐车回到佳木斯自己住的旅店准备跑掉不付车费。因为司机跟着没有跑成。张某谎称去桦川再次借钱又来到新城,因没有借到钱出租车司机报警,在回到佳木斯站前派出所附近时,张某用刀将司机捅伤并抢走人民币70元。

  事发后,张某“跑路”到外地。2012年5月,张某来到北海市某饺子馆打工,干活时发现四楼的办公室有一个保险箱,于是心生歹念,决定晚上将其窃走。张某有了想法后,当天下班时他就辞职不干了。当日晚上,张某回到饺子馆从二楼钻进楼里来到四楼办公室将里面的保险箱盗走,内有人民币17 000元,赃款被其挥霍。近日,张某在北海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张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 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