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7日讯 哈市美霖嘉园小区在为10部电梯大修启动住房维修资金时,由于部分业主拒交“维修费”遇到了难题。
部件老化引发“夹人”“滑梯”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香坊区华山路8号的美霖嘉园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是2005年开始进户的,整个小区共有10部LG牌电梯。从2011年开始,这10部电梯陆续出现“夹人”、“滑梯”等故障。一次他在4楼叫电梯,没想到电梯门一打开竟往下沉了一大截,好在处理及时未出现大的事故。
据负责该小区物业的哈尔滨海悦物业刘经理介绍,海悦物业是2006年从另一家物业公司转接的。为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公司进驻小区后便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正常维保和检修,还要求维保单位在小区内设专人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
“电梯出故障后曾多次进行小修小补,但由于钢丝绳、液压轮等电梯部件老化严重,如果不大修,肯定无法保障安全运行。”负责小区电梯维保的中美电梯公司工作人员说。
60余户拒交费卡住电梯维修
据刘经理介绍,在意识到电梯“带病”运行的严重性后,物业公司于今年初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就电梯大修一事沟通后,就启动住房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大修初步达成共识。
美霖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张副主任告诉记者,为公开、透明启动住房维修资金,从2月份起,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先后将电梯大修征求意见书、电梯维修预算清单,以及精确到分的各户分摊费用表全部公示,随后还逐户签名确认。
“美霖嘉园共有居民444户,物业费收缴率达99%,没想到这次有60多户拒交这笔维修费”,刘经理告诉记者,“有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每年都收电梯费,维修时就应该由物业出钱;有的业主以产权证没办下来等为由拒绝交纳。”
电梯由业主共有,维修费应分摊
刘经理向记者出示了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上面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按照规定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的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也就是说,电梯费只是用来保证电梯的运行和保养,进行中等以上维修时,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分摊”,刘经理说,“由于部分业主未缴纳住房维修资金,致使住房维修资金无法启用,已影响到整个小区的电梯大修计划。”
对此,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业主申请使用住房维修资金时,如果提请没交这笔资金的业主缴存,可以启用维修资金。或者是未缴存的业主承担分摊费用,也可以启动维修资金。该中心已决定为美霖嘉园业主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以尽快解决“带病”电梯大修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