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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3年“三支一扶”工作启动 齐市计划招募80个岗位
2013-05-29 10:20:16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于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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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9日讯 记者近日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黑龙江省2013年“三支一扶”工作正式启动,全省拟招募59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农技推广服务站等单位服务,服务期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其中,齐齐哈尔市计划招募80个岗位。

  据了解,此次招募对象为2013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黑龙江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本项目的毕业生)。志愿到基层服务,接受服务单位安排和管理,同时还应具备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公开招募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择优录取、岗前培训、报到上岗等程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4日—6月4日。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http://hl.lss.gov.cn/hljhrss/zt2/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规定流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同时,下载并如实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审核通过”,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考查,不具备参加招募考试资格。

  “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有关标准、所需资金来源等按《关于提高“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教〔2009〕96号)和《关于“三支一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93号)执行。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志愿者安排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乡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志愿者在岗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发给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制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资格认定和享受相应政策的基本凭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将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参加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研究生的,按教育部、人社部有关规定加分;参加我省人社部门组织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时,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