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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05-30 14:3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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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进一步拓宽地方立法的民主渠道,增加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草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6月17日前寄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三处。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三处

  邮政编码:150001电话区号:0451

  电子邮箱:srdfgwsc@163.com

  联系电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58853088

  58853087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处58853072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5月30日

  附件1: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

  附件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