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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之家 因爱飞翔” 六一节记者探访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家庭
2013-05-30 19:37: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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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0日讯 (记者 印蕾) 六一将至,儿童的笑脸,如潮的欢歌。同一片蓝天下,我们想到了另外一群孩子:他们有的是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孤儿,有的是从出生就没有健全身体的残疾儿……在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就有这样一些身体和智力残障的孩子,儿童节前夕,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他们……

  在哈西新区林立的楼盘中,坐落在哈尔滨大街上的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显得不那么起眼。对于200个孤残儿童来说,这里就是他们共同的家。

  走进福利院,一幢独栋居民楼上挂着一个“天使之家”的牌子,除了这个牌子,这栋楼和普通住宅没有什么分别。这栋楼里生活着7个家庭,每个家庭由一对父母和2—4名孤残儿童组成。

  福利院院长黄万军告诉记者,从2008年年底开始,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推出一种新的孤残儿童养育方式——家庭寄养。“父母”是喜欢孩子、愿意付出爱心的志愿者夫妻,他们和几名孤残儿童组成一个家庭,共同生活在“天使之家”。

于妈妈和飞飞在家里做游戏。东北网记者 印蕾 摄

  “妈妈”和汉字卡片

  来到天使之家102室,一进门,几个孩子就扑上来,热情地跟记者打招呼。临时家庭的“妈妈”于国军告诉记者,活跃的小男孩叫飞飞,今年才2岁;扎着辫子的“姑娘”叫圆圆,今年13岁了。

  于妈妈说,飞飞刚到家里来的时候才10多个月,一喝奶就吐,现在飞飞已经满地走了,是院里有名的“小帅哥”。

  让于妈妈一直惦记的还有一个叫航航的孩子。航航是个唇腭裂孤儿,刚来福利院的时候才10个月大,后经医疗手术后康复。航航是个性格比较内向的孩子,但非常懂事听话、好学。平时教的歌谣、诗歌很快就能背熟,3岁多时航航就能熟练背诵百首古诗,还能帮助于妈妈照看更小的弟弟、妹妹。2012年7月,芬兰的一个爱心家庭收养了航航,分别时,航航带着满脸泪水挥动小手,口中一直念着“妈妈来”……于妈妈将航航最喜欢的汉字卡片和自己的照片带给新家庭,希望航航有一天还能回来。

  送给“妈妈”的糖果

  另一个家庭的妈妈是李淑梅,小白是李妈妈负责照顾的孩子。“小白的名字是我给起的,因为他长得特别白”,李妈妈告诉记者,“小白发育特别迟缓,因患脑积水脊膜膨出术后后遗症导致大小便失禁。

  李妈妈告诉记者,小白刚来的时候十分瘦小,我她就每天变着花样想办法给他增加营养。

  眼前的小白白白胖胖的,十分惹人喜爱。几年来,在李妈妈悉心照料下,小白的身体发育和认知能力有了明显进步,能自己吃饭,借助外力行走。最让李妈妈高兴的是,小白的语言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比如你说他长得不好看,他就会不高兴。看到有客人来,小白特别拿了糖果招待客人,还剥了一块送到“妈妈”嘴里,让李妈妈十分感动。

于妈妈帮圆圆梳头发。东北网记者 印蕾 摄

  5年实践“父母”呵护孩子成长

  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李丽告诉记者,孤残儿童院内集体生活式的养育是我国孤残儿童养育的主要方式,虽有利于统一管理,但却很难顾及到每一位孩子的心理健康,也难免忽略孩子的个性差异。很多孩子也不能理智地看待自身的残疾和被父母遗弃的现实,造成性格上的孤僻,以致成人后很难与社会融合。从2008年开始,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推出了双亲模拟家庭模式,通过招聘志愿者父母或者志愿者妈妈的方式,让他们和孤残儿童一起组成家庭,长期生活。这种模式也叫“寄养家庭”。


  记者了解到,“寄养家庭”是由美国半边天基金会支持的一个项目,该项目帮助福利院招聘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家庭。家庭中,妈妈全职照顾孩子,并得到基金会支付的1600元补助,爸爸外出做工,业余时间可以协助妈妈照顾孩子,项目要求志愿者家庭的孩子可以在日间回家庭看望,如留宿,全年不超过15日。项目旨在尽量让进入家庭的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体验小家庭的生活乐趣。每个家庭需抚养2——4名儿童,福利院会为每个家庭提供每个孩子每月500元基本生活费。

  5年时间里,共有7对夫妻成为这些特殊家庭里“父母”,先后有40余名儿童成为这7个家庭里的一分子,他们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

儿童福利院李妈妈带着小白和同伴到户外活动。东北网记者 印蕾 摄

  家庭寄养 有家有爱有发展

  1951年,英国精神病学家提出“儿童依恋理论”,提出机构教养使儿童失去了母爱以及融入社会的成长基础,并主张让福利机构中的儿童走向家庭。随后,西方多国将大部分儿童福利机构解散,家庭寄养方式日渐流行。现在,英国受看护的儿童中有三分之二接受家庭寄养,家庭寄养也成为英国流浪儿童照料的主要形式。

  过去,我国孤残儿童的收养主要依靠政府兴办的福利机构。然而,由于数量和规模有限,很多孤残儿童得不到救助,特别是有残障的新生儿死亡率比较高。而家庭寄养方式更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我国很早已开始尝试将孤残儿童寄养在农村家庭养育,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今,随着我国政府对孤残儿童养育标准的不断提高,传统的寄养制也开始逐渐由农村家庭向城市家庭过度,以使孩子们能接受更好的康复治疗。家庭寄养的费用一般是由当地福利院或民政部门承担,寄养家庭只需按照协议履行养育义务。

  今年5月17日,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对儿童的照料进一步细化,并首次对家庭寄养、儿童管理、人员配备等都进行了明确规范。今后,在福利机构中,寄养家庭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寄养儿童人数也不得超过2名。未来,将会有更多爱心志愿者父母加入到“寄养家庭”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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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虹